深圳法院判处一名数字藏品诈骗案主犯12年有期徒刑

数字 数字藏品 2024-01-21 104
据Foresight News报告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,陈某利用B平台公开销售一款数字藏品,但事实上并未进行ICP证等信息服务备案。陈某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该藏品为限量,声称投资该数字藏品稳赚不赔,吸引了近3万人购买。随后,陈某开放了二级市场交易,并通过操控账户、雇佣水军等手段炒作市场热度,从中获得了90余万元的资金套现。然而,在2022年10月至11月间,陈某突然停止了服务器续费,并关闭了平台,导致用户无法提现或查看数字藏品。

法院认定陈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,因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涉案金额特别巨大。考虑到陈某的认罪认罚情节,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。这一判决已经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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