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首例大型盗币团伙案审判结果

审判 盗币 2024-02-28 94

摘要:net):2023年5月24日从宁波江北区检察院获悉,日前,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宁波首例大型盗币案,经法院审理后,7名被告人因犯盗窃罪,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至4年10个月不等的刑责。苏某某等人即可操控被害人计算机,盗取其虚拟币账户的虚拟币。...

2023年5月24日,宁波江北区检察院透露,该院最近审理了宁波首例大型盗币案,7名被告因盗窃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至4年10个月不等的刑责。据悉,2021年6月至12月,被告人苏某某等7人利用在网络上发布植入木马软件的网站诱骗他人下载的方法,入侵他人计算机并远程控制,盗取虚拟币账户的虚拟币。盗币团伙分工明确,老板何某某提供资金用于租房、租服务器、购买计算机及木马程序、支付他人工资;苏某某负责指挥并具体操作,其他人负责异地登录被害人账号、转发洗币地址等。 被害人徐先生意识到自己的账号被盗后,起初发现自己账户里161万多个泰达币不翼而飞,之后又因为被人替换账户而损失更多。被告人套现了2800万元人民币的虚拟币,但公安机关通过冻结接收账户追回了部分虚拟币。何某某主动赔偿徐先生1500万元,其他被告人也先后全额退缴了违法所得,并退赔了被害人损失。最终,法院对此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了4年10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相关推荐